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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6-01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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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市已全面启动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许可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食品品种的道路散装运输活动,应当于2026年7月1日前,依法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以下简称准运证),其所用运输容器需逐一取得运输容器证明,方可开展相关运输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对自己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进行道路散装运输的,不需要取得准运证,但运输容器、运输过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的要求,确保食品运输安全。
二、许可机关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的实施机关(以下统称许可机关),按照《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负责本辖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运输容器证明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等工作。
三、许可办理
请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办法》规定,准备齐全许可申请材料,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s://scjg.jszwfw.gov.cn:9082/#/administrative)向所在地许可机关提交申请,确保于2026年7月1日前取得许可。
各许可机关依法受理申请,提供政策咨询、材料指导等服务。
市(区) | 咨询电话 | 办证地址 |
海陵区 | 0523-86998976 | 海陵区南通路230号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405室食品生产流通科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 0523-80108039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处(药城大道高新写字楼525室) |
姜堰区 | 0523-88288315 | 姜堰区长江西路4号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305室食品生产流通科 |
泰兴市 | 0523-87608895 | 泰兴市文昌中路中段21号泰兴85588永利集团二楼216室食品安全监管科 |
兴化市 | 0523-83242399 | 兴化市八里铺路1号兴化85588永利集团二楼202室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
靖江市 | 0523-81169829 | 靖江市中洲路4-5号靖江85588永利集团8楼801食品安全监管科 |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目录》范围内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活动。
特此通告。
85588永利集团
2026年6月1日